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企业简介 新闻动态 车型展示 租车流程 租车报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企业新闻
业界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东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新闻动态 > 业界动态
确保高速交通安全出新规 实习驾驶员上高速需驾陪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对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做出规定,严格重点规范了驾驶人的日常管理。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比率较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较为突出。

  2011年,驾龄在1年内的新驾驶人肇事21845起,占同期事故总数的10.47%,造成人员死亡5505人,占同期死亡人数的8.94%。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驾龄不足1年的新驾驶人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量的16.2%。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禁止驾驶营运客车等特定类型的车辆,但是在部门规章层面,没有对实习期驾驶人的违法记分、审验教育和驾车通行限制等方面做出细化规定。

  为加强日常管理,123号令明确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作为重点管理对象,进一步完善驾驶证审验和实习期管理制度。

  【实习】 实习期上高速须陪驾

  为加强新驾驶人的管理,123号令进一步完善了驾驶证实习期管理制度:

  一是扩大了实习期管理范围,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

  二是明确了实习期陪驾要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三是规定所有车型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

  四是规定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审验】 大客一年未记分免审

  为进一步加强对驾驶人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123号令借鉴国外管理经验,完善了驾驶证审验制度: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

  规定持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鼓励驾驶人安全守法驾驶。

  同时,进一步增加交通违法成本,规定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年不审验的,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

    上一篇:山东53座客车特大交通事故 长途客车事故频发让人担忧

    下一篇:农村是汽车销售的大市场 “汽车下乡”政策有望出台

上海东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2000-2013 邮编:200331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29弄7号楼1层1158室  上海租车电话021-39876717(24小时);021-39876718友情链接QQ:1059051530网站备案号:沪ICP备11035882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3357号 做网站|建网站:上海频道

租车

宝马7系租车

租车公司

租婚车

汽车租赁公司

租班车

租车网

上海租婚车

上海租车

上海租班车

上海租车公司

上海班车租赁公司

上海汽车租赁公司

旅游巴士租赁

上海租车网

超跑自驾租车

豪华车租赁公司

上海旅游租车

奔驰商务租车

奔驰会务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