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6号教育部等20部门联合签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上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详细的实施办法,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并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目前,一些地方已出台新规,上海就给了一些上海租车公司一年的过渡期。不过,在没出台新规的地方,校车上路似乎就有了无规可依的借口。
厦门集美区崎沟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临近开学了,校车问题却让陈园长发愁的好几天睡不好觉。按照规定,幼儿园新学期不得再使用原有的校车接送孩子,所以,幼儿园出资向厦门金龙客车公司购买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新校车,然而新校车却因不能上牌,至今无法提车。
多次试图联系厦门市交通主管部门未能得到正面回应,厦门市教育工作人员仅表示,校车挂牌的流程相对复杂,涉及的职能部门比较多,目前各个部门正在协商,争取尽快出台具体细则。厦门金龙客车销售公司销售经理高先生表示,厦门现在有约二十多辆金龙校车只能挂临时牌照用于宣传,但不能接送孩子,下周事情可能会有进展,但是什么时候能真正投入运营还是一个未知数。
陈园长遭遇的尴尬并不是孤例,上牌难的问题在很多地方同样存在,《扬州日报》近日也关注了类似事件,最后扬州市车管所通过先上普通客车牌照,再补审批手续的方式给了校车上路的资格。
许多地方的新校车之所以挂不上牌、上不了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些新校车都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若按《条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衡量,这些车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然而,这样的管理思路,显然忽略了当前尚处于《条例》实施过渡期的事实。
针对“过渡期”,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如是解释:按照《条例》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一个过渡期……在省级人民政府设定的过渡期内,不是按照国家标准的校车来限定它,而是要让它保证接送集体孩子上下学的安全,符合这样安全标准的车就可以用于接送。
规定很清楚,是由当地的交管部门按照对于接送学生的客运车的指标、规定来办理,而不是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校车来审定,所以就不应该存在学生无车可坐的情况。
其实,翻看近一段时间的新闻,不具备主体资格、使用性质与主管部门批复用途不符等等,都会成为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无法通过审批的理由。尽管我们希望校车安全行驶,但相关主管部门或许更应主动为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提供上路的便利,而不是推诿、设槛,使得安全成为了无奈的不便。
而在各地即将设定的过渡期结束之后,真正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牌照能否顺利发放,孩子们能不能获得足够的校车,希望有关主管部门未雨绸缪、早做准备,不要再出现今天我们讲述的这些尴尬——学不能不上,车不能不坐。
东赫上海租车认为:大量的新校车不能上路,极有可能导致黑校车的泛滥。而黑校车的泛滥不但会为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埋下隐患,也会给相关部门的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从这个角度来看,积极主动地为新校车的上路扫清障碍,是打击黑校车最好最有力的手段,对此,各地校车管理部门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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